我院舉辦《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培訓班
6月26日,我院邀請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馮志祥來院對新近頒布實施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進行講授。院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經營管理部門負責人、企業法律顧問、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及重點子公司項目負責人共計50余人參加了此次培訓。培訓班由企業發展處劉虹副處長主持。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國務院為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及對《招標投標法》的補充和完善。馮志祥副主任作為《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起草人之一,從條例出臺的背景和宗旨出發,簡明扼要地介紹了條例的內容安排和制度特色,并結合實際對重點條款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解讀。會上學員發言積極踴躍,氣氛十分熱烈。此次培訓,對指導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合法合規經營、保護自身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企業發展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