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安排,現啟動2025屆“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評選范圍為具有我院學籍的全日制應屆碩博士畢業生。
二、評選類別及名額
(一)評選類別
本次評選的優秀畢業生包括兩類:
1.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優秀畢業研究生(以下簡稱“院優秀畢業生”),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設立。
2.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以下簡稱“市優秀畢業生”),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設立。
(二)評選名額
院優秀畢業研究生的人數一般不超過應屆畢業生總數的20%。各單位擇優推薦不超過2名應屆畢業研究生參評(碩博士不限),若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
市優秀畢業生名額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下達。市優秀畢業生的推薦人選從院優秀畢業生中擇優產生。
三、評選條件
根據《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暫行辦法》《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評選條件如下: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理想,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品德優秀,學術誠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各項規章制度。在讀期間未受處分,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
3.勤奮好學,成績優異,按時修完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無不合格課程記錄。能夠按期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能吃苦,肯奮斗,敢擔當,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文體活動、社會實踐;熱愛勞動,樂于奉獻,熱心公益和志愿服務活動;熱愛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5.實踐、創新能力強,在學術、科研、創新創業大賽、技能大賽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在讀期間獲校級(含)以上榮譽,有重要發明創造或為我院、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
6.有正確的成才觀、職業觀、就業觀。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基層就業創業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
四、評選程序
1.申請人須由個人自薦、民主推薦或班級提名,并經學生導師同意,二級單位負責受理申請。
2.所在培養單位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材料審查、現實表現考察和初評,并按規定名額擇優提出參評優秀畢業研究生的推薦名單并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于2025年4月28日前,將《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優秀畢業研究生審批表》(見附件,Word可編輯版)及相關支撐附件材料的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部edu郵箱,郵件主題為“2025優畢推薦人選-單位簡稱”。紙質版暫時無需提交。
3.研究生部對推薦人選及材料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參評資格。復審后,研究生部組織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審工作,評審結果在院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如無異議,報院主管領導審定。
五、工作要求
1.通過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樹立品德優秀、素質出眾、全面發展的研究生典范,呈現我院育人實效。
2.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要堅持育人導向,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
4.已獲得優秀畢業研究生稱號者,離校前出現不符合評選條件情況,或通過弄虛作假等方式獲得優秀畢業研究生榮譽稱號者,撤銷其榮譽稱號并收回榮譽證書。
附件:
附件1:優秀畢業生評選實施方案
附件2:優秀畢業研究生審批表
附件3:優秀畢業生申請支撐材料明細表
???????????????????????????????????????????????????????????????????????????????研究生部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