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意見》,依據《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暫行辦法》,現啟動2024屆“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優秀畢業生”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評選對象為具有我院學籍,且在規定學制年限內于2024年畢業的全日制脫產碩士、博士研究生。
二、評選類別及名額
(一)評選類別
本次評選的優秀畢業生包括兩類:
1. 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以下簡稱“市級優秀畢業生”),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設立;
2.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優秀畢業生(以下簡稱“院級優秀畢業生”),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設立。
(二)評選名額
院級優秀畢業研究生的人數一般不超過應屆畢業生總數的20%,市級優秀畢業生名額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下達。市級優秀畢業生從院級優秀畢業生中擇優推薦。
各培養單位擇優推薦1名碩士畢業生和1名博士畢業生參評,若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
三、評選條件
1.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2. 遵紀守法,品德優秀,有較強的誠信意識和良好的學術道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 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積極參與各項學生活動;在讀期間有重要發明創造或為我院、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4. 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5. 樹立正確的就業觀,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西部、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就業創業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6. 在讀期間未受過處分,未有過不良記錄。
四、評選程序
1. 培養單位依據評選條件和擇優原則,確定參評候選人。
2. 參評候選人應填寫《登記表》(見附件),另附完整事跡說明(1500字內)及相關支撐材料。
3. 請在2024年5月9日前,將《登記表》(Word版)、事跡說明及支撐材料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部郵箱edu@cabr.com.cn,郵件主題為“姓名-碩士/博士-優秀畢業生評選”;簽章紙質版提交至研究生部辦公室B1711。
4. 研究生部對推薦候選人材料及畢業條件進行復核,并組織評選,評選結果在校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后報院主管領導核準。
五、工作要求
(一)通過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樹立品德優秀、素質出眾、全面發展的建研院研究生典范,呈現我院育人實效。
(二)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要堅持育人導向,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
(四)各培養單位要做好優秀畢業生的跟蹤培養工作。獲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離校前出現違反法律法規校紀等行為,不再符合優秀畢業生參評條件的,將按程序取消其榮譽資格并收回已發的證書。
附件:
優秀畢業生申請登記表
研究生部
2024年4月25日